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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论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深化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叶澜
 

叶澜

   

    教学,尤其是课堂教学(其中最基本的是必修课的课堂教学),过去是,当今依然是我国中小学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课程改革的开展,不少学校冲破了必修课一统天下的局面,增设了选修课和活动课,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但在必修课的课堂教学中却大多还保留着习惯的方式,顽强地展现着传统教育思想。有些同志认为,提倡素质教育就是加强选修课和活动课。由此,往往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实施素质教育降低了升学率怎么办?似乎素质教育就是只要发展学生的特长和多让学生活动,不追求基础学科的教育质量。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占教学总时数比例最高的必修课的课堂教学的改革,不会有本质意义上的进展,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效应。在此背景下,集中探讨课堂教学改革问题,就具有推进、深化学校内部教育改革的全局性意义。

    课堂教学改革是学校教育改革中的一场攻坚战,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课堂教学作为教学方式在我国已有近百年历史。它随新学校的诞生而逐渐形成。本世纪上半叶主要受日本式的赫尔巴特说控制,50年代后至“文革”前,则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的教学理论为指导(在教学形式理论方面实质上与西方传统教学论是一致的),在实践中形成了较稳定的传统模式。粉碎“四人帮”后,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时主要采用的依然是凯洛夫的教学理论。近十多年来,随着教学改革的开展,课堂教学有了不少新的组织形式,开1始注重学生的主动投入。但大多数的课以及在教师的教学观方面,在深层次上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一传统之所以具有超常的稳定性,除了因它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从教师的教出发,易被教师接受外,还因为它视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为主要任务,并提供了较明确的可操作程序,教师只要有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就能进入规范,依样操作,理论也因此而得以广泛传播,逐渐转化成实践形式,扎根于千百万教师的日常教学观念和行为之中。总之,已有教学理论传统之长,深入实践主根之深,形式硬壳之坚,传习的可接受性之强,都使今日教学改革面临着强劲的真实“对手”,教学改革要改变的不只是传统的教学理论,还要改变千百万教师的教学观念,改变他们每天都在进行着的、习以为常的教学行为。这几乎等于要改变教师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其艰巨性就不言而喻了。

    攻坚战之艰巨性还来自课堂教学综合研究之不足。我们已有丰富的教学论著作,但大多只是从某一侧面或层次切入:传统教学论从教的角度探讨问题,实用主义教学论则从学生立场出发;教育心理学的兴趣在心理过程的分析,无论是对“教”还是对“学”;社会学的眼光集中在师生互动、课堂生活、人际关系等的描述上;学科教学法则偏重于结合学科内容的教学原则与方法的设计;国外学派林立的教学模式的研究,各自强调一个侧面,或认知,或策略,或行为控制,或情感、人际关系、人格发展。这一切都有助于我们认识课堂教学,但我们依然缺乏对“课堂教学”作为一个整体的、师生交互作用着的动态过程的研究,缺乏整合,缺乏对课堂教学的理性认识。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不只是改变实践,同时,还需要在对已有理论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通过对课堂教学的深入研究,通过整合与创造,形成既能揭示课堂教学实质,又能指导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的新理论,这同样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可以说,在理论上我们已走近“百川汇合”的“入海口”,但还没有见到浩瀚无边的“大海”。

   

    传统课堂教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为何会存在这些问题?这是当前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首先要回答的。应该说,这些问题曾有过讨论,人们的认识也有进展。如认为过去的课堂教学主要关注教师的教,忽视学生的学;重视知识的传递,忽视能力的培养,忽视学生学习中的非智力因素等等。然而,这些认识的进展,尽管起了拓展思路、丰富认识的作用,但仍然局限在对教学性质的传统认识中,并未跳出原有的“大框架”。今天,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首先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这一“大框架”的合理度。

    所谓“大框架”,即指把教学活动的性质框定在“特殊认识活动”范围内的教学观。它具有广泛影响并至今活跃在教学论界,故揭示教学作为认识活动的特殊性,历来是教学论的基本任务。现被普遍认同的观点大致如下:在教学中,学生不是独立地,而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的;学习的内容不是随意、自发产生的,而是经过选择和教育学加工的人类已经创造出来的、最基本的文化知识;教学过程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过程,不是日常生活中随机进行的认识过程。

    上述教学理论在实践特别是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中的表现,一般呈现出如下特征:

    1.完成认识性任务,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或唯一目的。教学目标设定中最具体的是认识性目标,浅者要求达到讲清知识,深者要求达到发展能力。其它的任务,或抽象、或附带,并无真正的地位。

    2.钻研教材和设计教学过程,是教师备课的中心任务。尽管也提出研究学生的任务,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把学生作为一个处于一定年级段的抽象群体来认识,研究的重点也是放在学生能否掌握教材,难点在何处等,依然是以教材为中心来认识学生。教学过程的设计除了课程进行的程序外,重点是按教材逻辑,分解设计一系列问题或相关练习,在教师心目中甚至在教案上都已有明确答案设定。

    3.上课是执行教案的过程,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在课堂上最理想的进程是完成教案。教师期望的是学生按教案设想作出回答,教师的任务就是努力引导学生,直至得出预定答案。学生在课堂上实际扮演着配合教师完成教案的角色。于是,我们就见到这样的景象:课堂成了演出“教案剧”的“舞台”,教师是“主角”,学习好的学生是主要的“配角”,大多数学生只是不起眼的“群众演员”,很多情况下只是“观众”与“听众” 。

    以上就是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大框架,在理论和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本文无意否定它的合理性方面。教学确实应以完成认识任务为主,确实与日常生活中和科学研究中的认识活动不同,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但是,我认为这种认识又是有局限的。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思考以下两个指向不同层面的问题。第一,现行理论是否已经把握了作为认识活动的教学之特殊性?传统理论在区别教学与其它认识活动的同时,是否忽视了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一问题在它所处的认识层面上与传统观点是相同的,即仍然把教学当作特殊的认识活动来研究,区别只是在具体观点和视角上。第二,对课堂教学的认识是否仅仅在认识论层次上就足够了?换言之,“特殊认识活动论”能否概括课堂教学的全部本质?这是比第一个问题更富有冲击力的问题,它要求从更高的层次、更综合的角度去认识课堂教学,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教学作为认识活动的特殊性。

    总之,把丰富复杂、变动不居的课堂教学过程简括为特殊的认识活动,把它从整体的生命活动中抽象、隔离出来,是传统课堂教学观的最根本缺陷。它既忽视了作为独立个体,处于不同状态的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多种需要与潜在能力,又忽视了作为共同活动体的师生群体,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多边多重、多种形式的交互作用和创造能力。这是忽视课堂教学过程中人的因素之突出表现。它使课堂教学变得机械、沉闷和程式化,缺乏生气与乐趣,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心的刺激,使师生的生命力在课堂中得不到充分发挥,进 而使教学本身也成为导致学生厌学、教师厌教的因素,连传统课堂教学视为最主要的认识性任务也不可能得到完全和有效的实现。

    为了改变上述状态,我认为,必须突破(但不是完全否定)“特殊认识活动论”的传统框架,从更高的层次——生命的层次,用动态生成的观念,重新全面地认识课堂教学,构建新的课堂教学观,它所期望的实践效应就是: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蒋青月:目前我们的课堂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从教师的教出发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为主要任务,并提供了较明确的可操作程序,教师只要有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就能进入规范,依样操作。如果把教学当作特殊的认识活动来研究,“特殊认识活动论”能否概括课堂教学的全部本质?它要求从更高的层次、更综合的角度去认识课堂教学,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教学作为认识活动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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