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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08/1/8 0:00:00   点击:   来源:武进政平小学   录入者:丁丽丽

墨香教师评选办法

武进区政平小学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抓好学校书法教学,落实办学特色,激励教师积极进取、勤学苦练,培养和提高综合素质,逐步走上专业发展道路,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        具体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书法知识,做好书法摘记,不断充实自己专业知识,提高素质,得10

分。

2、能按时完成教师书法作业,且质量高,获优秀级得2分;获良好级得1分;获合

格级得0.5分。

3、能独立承担书法班教学,效果好,得10分。配合外聘教授做好书法班教学工作,

效果好,得5.

4、教学过程中,能适当渗透书法知识(规定范围),经考核,成绩优秀率达60%,得

10分,优秀率达50%,得8分,优秀率达40%,得5分。

5、教师作品自行组织参加比赛,得参赛分1分,获金奖得4分,银奖得3分,铜奖

2分。参加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组织得比赛,得参赛分1分,获金奖得8分,获银奖得6分,获铜奖得4分获优秀奖得2分。

6、主动承担校级公开课、研究课,得2分;主动承担教研室或上级专业部门等领导

听课,得3分;评定为优秀级,得5分,良好级得2分。

7、撰写书法教育论文,自行参赛,获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

教育局组织得获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4分。论文哉区范围以上(含)交流,得5分。

8、积极参加书法课题研究,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得5分。

三、        扣分

1、没有完成规定上交的作业,扣1分(按月计算)。

2、没有按时认真上好书法课或完成辅导任务,扣5\次。

3、课堂中没有渗透书法知识,考核中,兴趣班合格率低于90%、普通班合格率低于

70%,扣5分。

 

次评选针对全体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记录考核,累计积分优胜者(按比例),当选为“墨香教师”。一切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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