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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6/4/18 0:00:00   点击:   来源:武进政平小学   录入者:wangchunhua

关于书法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武进区政平小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抓好学校书法教学,落实办学特色,激励教师与学生积极进取、勤学苦练、不断发展,培养和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书法教师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书法培训与辅导,学习书法基本理论与知识。 认真练习书法,不断提高书法水平与修养。

2、能够胜任学校安排的书法教学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书法工作。

3、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备好课,做到胸有成竹地走入课堂。

4、课堂上认真讲授书写知识,演示重点笔画的写法,分析结构特点。

5、学生练习,教师巡回指导书写,随时检查、指导学生的写字执笔姿势。

6、及时认真批阅作业,圈点成功之处,指出失败原因,提倡面批作业。

7、注重对学生进行书法知识的渗透、鉴赏能力的培养。引导分析字帖,学会评价自己的作业、评价他人的作业。

8、保证兴趣班学生的上课时间,做好配合教育工作,加强课外辅导。对成绩突出的学生,要鼓励和组织他们参赛,以展示成果,培养进取精神。

9、加强常规教育,重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三、奖金分配实施办法。

(一)获奖

1、教师按时认真完成规定的书法作业,获奖金5/月。

2、每天认真指导学生按按量完成辛老师布置的家庭作,每辅导一名学生,获奖金5/月。

3、学生书法课堂作业成绩得“优秀”,辅导老师获奖金1/次。

4、教师与学生书法作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比赛,得奖后获奖金与上级部门奖励相同。

学校或个人自行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得奖后可获奖金:    一等奖  5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优秀奖   10

5、教师书法论文获奖或发表,得奖金参考《武进区政平小学按月发放目标管理手册》相关条例。

6、学生各类作业优秀率(以抽查为准)达到80%,任科教师获奖5元(此要求针对每位任科教师)。

(二)扣奖

1、教师未能上交自己的作业,每次扣2元。

2、未能及时认真备好课,发现一次扣10元。

3、书法兴趣课未能认真指导学生书写,发现一次扣10元。

4、班内书法作业未能及时认真批改,发现一次扣2元。

5、辅导的学生有未完成作业现象,发现一人扣5/次。

6、兴趣小组学生作业成绩连续三次得“中”,辅导老师扣奖10/人。

7、学生各类作业优秀率未达标准,任科教师扣奖金2/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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