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届优秀微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教研〔2017〕3号“关于举办2017年常州市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三届优秀微课展评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各学科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培训制作,10月开始上传作品,2017年12月6日截止 三、展评内容及要求 本次展评分为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职教组。 小学组参赛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组参赛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组、职教组学科不限。 本次展评的微课,主要以视频为主要载体,有学习评价反馈的设计资源等形成的课程资源包。它不是说课,也不是演课,更不是课堂教学实况的片断,是提供给学习者开展自主学习活动的资源,同时体现内容的完整设计(情景引入、阐述与解释、小结),内容短小精悍、重点突出,讲解形象生动、吸引学生,学习反馈设计科学有效。 要求围绕课程标准,根据各学科特点,围绕教材要求,根据平台提供的教材版本及目录,以3个或3个以上的系列微课组成一件作品参评。每件微课视频作品微视频总时长不低于15分钟, 要求根据平台要求填写完整“课程说明”、“课程难度”、“学员必读”,“课程资料”填写完整(至少包括“微课”和“测验”两项)。 本次展评的微课视频必须是MP4格式(480P或以上)。视频时长2-8分钟,大小不超过80MB。每个微视频必须有片头及片尾,片头、片尾字幕时长不低于6秒。 四、报送数量及要求 1.报送数量。 小学:数字化实验学校按每校、每学科报送4件,其它学校自主选择学科,报送作品总数至少3件。 初中:数字化实验学校每校每学科3件,其他学校每学科1-2件。 高中:数字化实验学校每校每学科3件,其他学校每学科1-2件。 幼儿园:不分学科每园2件。 职校:不分学科每校5件。 2.凡是在校级以上网站公开发表、参加各类微课大赛的获奖微课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每件(组)作品作者不得超过3人,超过人数限制只取排名前3人。 3.报送方法。本次展评将采用网络报送的方法,所有作品由学校统一上传到“常州市数字化学习平台(http://www.study.czedu.cn)”,登录账号和密码将由个校管理员负责发放。 4.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联系人黄老师、屠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6649659。 五、评选办法 1.聘请学科及教育技术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组别进行评选。 2.展评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3.集中展示。召开表彰会,获得一等奖的微课将进行集中展示,获奖者分享制作经验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点评。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地区、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教育信息化进程中该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制作、利用微课的积极性。 2.坚持质量,认真组织。各地、各校要认真发挥教研组的集体优势,既分工又合作,集中全组智慧,制作高质量的微课,送评的微课应是能集中展示本校研究微课最新成果的作品。 3.注重过程,强化引领。各地、各校把制作过程当做一次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教育和培训过程。已经在微课制作方面取得经验的学校和地区要在本次评选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常州市教科院 2017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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