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武进区政平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周建强

武进区政平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21年4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教管〔2021〕1)和《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21〕4)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绩效工资管理实际,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号)《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2〕10号)文件精神和《政平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2019年12月版)设立考核奖励项目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绩效工资构成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绩效工资采取“1+X”方式核定。其中:

“1”是指公益绩效。主要体现学校共性公益特点,根据学校履行基本教育职能情况确定,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

“X”是指专项绩效。主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学段、不同岗位、不同贡献的分配要求,完善现有绩效工资分配结构和项目,具体包括:办学质量绩效、增量服务绩效、学段差异绩效、校长履职绩效、人才成长绩效、人才贡献绩效、集团办学绩效等。专项绩效纳入学校工资总额管理。

  1. 绩效考核对象

    武进区政平小学在编、备案人员。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副组长:周建强、褚程丹

 员:钱新宇、丁丽丽、张国锋、鲁晓丽、周新忠、戴铮、陈松鹤、谢晓丽、何曙东、韩琪

五、考核工作流程

  1.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2.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校长室核对审批。

  3.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 会计室发放绩效工资。

    六、具体考核方案:

    公益绩效

    公益绩效即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一、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二、考核办法:按教育局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要求执行。

      1.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未定等次人员不发。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待岗时间在半年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

      3.长病休人员按原奖励性绩效工资规定执行。

    三、考核时间:以学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安排在每学年度末。

    四、发放方式:按教师个人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

     

    专项绩效

    一、考核内容

      1.办学质量绩效。办学质量绩效是“专项绩效”的主要组成部分,面向全体教职工,主要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号)文件精神,设立考核奖励项目。

      2.增量服务绩效纳入办学质量绩效考核。

      3.学段差异绩效纳入办学质量绩效考核,由教育局根据学段系数核定

      4.校长履职绩效、人才成长绩效、人才贡献绩效、集团办学绩效等按相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考核原则

      1.绩效性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

      2.导向性原则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性原则

      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历史沿革、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教师承受程度的关系,要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考核办法

    (一)特殊岗位津贴(由校长室统筹)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达到《班主任工作考评》要求,考核合格可得班主任基本津贴600元另外300元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发放具体见《政平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

    2.副班主任津贴

    副班主任考核合格可享受津贴250元。具体见《政平小学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

    3.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可得相关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具体岗位职责见《政平小学职务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中层正职责职,每月享受津贴720元,另外360元进行考核发放。认真履行中层副职责职,每月享受津贴600元,另外300元进行考核发放。

    行政出纳:每月300元;

    教研组长(语数英):每月120元;

    教研组长(综合组、体育组):每月80元;

    教研组长(综合实践、品德等):每月40元;

    学校工会小组组长:每月50元;

    档案兼职人员: 每月100元;

    图书馆管理人员:每月50元;

    卫生保健(含红十字会)负责人:每月60元。

    因年龄等原因退离中层岗位的,按武教委[2007]9号文件《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满三年(一届)的,退职后享受该岗位津贴1年,以此类推。

    4.教龄职称补贴

    一年教龄每月补贴10元;

    小一职称每月补贴10元,小高职称享受每月补贴20元;小中高职称享受每月补贴30元。

    5.班额补贴

    班级人数超过48人,超出的人数语数英老师各得5元/生/月。

    6.体育教师工作津贴

    专职教师12节、兼职教师8节以上按照相关文件享受服装补贴(由行政支出)。

    (二)教学工作量奖励

    1.课时奖((教导处负责考核)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达到下列要求,可得每月课时奖1500元:

    1)接受教导处合理课务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兼职管理员不享受相关奖励,教导处酌情考虑减少课时;

    3)专职体育教师需进行课间操、体育活动指导及运动队训练;专职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需进行社团活动辅导。

    三班英语每月补贴60元一年级语数包干、跨年级上两班数学每月补贴50元二年级语数包干、两班数学每月补贴40元,;六年级语、数、教师每月补贴20元。

    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3课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每周照顾1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2.出勤奖(由副校长室负责考核:所有请假都要向副校长室请假备案)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600元。

    1)教师工作量已满,经教导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看班代课每节20元,代上课的每节30元。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因个人原因需安排代课的,每节少得20元30元。举行全校性的调研,监考一次20元。一年中,(除产假或突发的病假外或经过校行政同意的进修或公差),请人代课节数达到20节,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2)病休:凡教职工有病请假,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生病每日少得出勤奖50元,多请以此累计。

    3)事假:请事假必须经校长室同意报副校长室分管领导备案后方可休假;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三个工作日以上每天少得200元。(每学年中,每位教师享受一次车辆年审假,两次车辆保养假,一次处理违章假,以上三种请假要提供材料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同时请假的次数纳入请假次数。)

    4)婚假、丧假,享受全勤奖。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婚假三天,为结婚当日、前后各一天,或结婚当日前两天或后两天。

    5)产假期间(产假时限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奖(第二平均数)。女性产假128天男性在妻子生育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后可迟到或早退。

    6)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方可离校。外出一天者,原则上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存在实际困难的,和教导处协商解决,并将调上情况需报教导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20元。)

    ②私事外出:教师需要外出,不超过1小时可以直接在门卫处登记后外出,办完事情立即回来。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需要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外出时间超出2小时作半天假处理私事外出次数将作为教师遵守作息、在岗态度的表现,每月外出总次数超8次,失去任何评先评优资格,并向校长室作情况说明。

    ④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50元,两节少得10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以此类推。应无故旷工造成不良后果的,需承担相应责任。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旷工处理。

    (三)优秀个人与集体评选

    1.师德及文明办公、安全奖(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负责考核)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在师德考核中为良好或以上级别可得师德奖3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经核实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经核实不得奖或扣奖(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及其他奖。

    ②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③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100元。

    ④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并退还财物。

    ⑤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⑥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并退还有偿家教所得钱款。

    ⑦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者,不得全年师德奖。

    ⑧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2)文明办公奖

能严格按照《政平小学文明办公细则》进行文明办公,每月可得100元/人。相反,有不文明办公行为,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扣发一定的奖金,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积极落实上级安全、防疫文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5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校行政决定处罚意见,扣发安全奖,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4)环境卫生管理奖

按照学校学期初下发的卫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学校统一组织大扫除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做好组织工作,不到岗一次扣10元。平时每天要保持包干区保持整洁,所负责的包干区在检查中打扫干净,工作到位,每次奖励10元,反之检查出问题责任老师就不得奖励,专用教室被书法社团使用后,书法教师要负责打扫,如不到位查到一次扣10元。

2.条线创优获奖(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学校获得区级以上条线工作荣誉,负责人50元,每上升一个档次,50元。

每学期依据本校考核细则,评选优秀教研组等,对其成员内教师给予50元/人的奖励。

被评为区级优秀教研组、区巾帼示范岗等先进集体的,对其成员内教师给予100元/人的奖励;市级奖励150元/人,省级奖励300元/人。教研组长另加50元。

以上荣誉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文,且在区办学水平考核或区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中能加分。其它情况经校长室审核,最高得50元。全校性集体荣誉的获得由学校行政班子商量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个人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奖励(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1)被评为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等称号的,上级行政部门奖励完毕后,按上级考核办法(相应级别的市区级评选要求)考核,经学校考核合格,(考核程序:对照条件自我评价——符合要求向学校提出考核申请——准备资料由学校考核——公示考核合格者)区级骨干区级名班主任、市级新秀、能手300元,区级学科、市级骨干市名班主任400、市级学科500元。

2)年度考核奖:教职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人员奖励100元/人。

3)个人综合性荣誉奖:获得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人员奖励200元/人;每上升一个等次加100元。

4先进个人奖:被评为镇、区、市、省各类先进个人,分别奖励80、100、120、150元。

(上级政府或教育局已颁奖金的不再享受;另以上奖励都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奖励

(四)教育工作质量

1.执行教学常规奖(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300元10个月)

下列情况少得奖:

1)备课不认真,没能按要求及时上传、修改教案或完成教学反思,发现一次少得30元。

2)上课不吃透教材与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或随堂听课达不到良好级,一次少得30元。

3)未经教务处同意无辜私自调课,一次双方都少得30元。上课铃响后迟进教室或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4)作业布置过量,家长来校反映,经核实,一次少得30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30元。(不及时指发给学生作业时,上次作业未批改或学生错误未订正就让学生作业。)

5)不重视培优和补差,教学调研成绩不合格学生比以前明显增多,一次少得30元。

6)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150元。

7)各条线、各学科要求上交的材料未能及时上交的,发现一次少得30元。

8)在学校常规检查中,学生或家长反映的教师不认真教学的情况,查实一次,扣60元。如玩手机、不在岗等。

2.教学质量奖(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重视教学质量,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稳步提高,每月可得质量奖300元。对于部分比较差的班级,新接手老师(时间一年内)努力工作后有一定起色的,对于这些教师由校长室讨论进行奖励。

认真完成复习,很好组织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期终考试。及格率:低年级语数、中年级语、英达100%,中年级数学、高年级语文、英语98.5%,高年级数学达97.5%加奖200元,(每下降1个百分点少5元);

优秀率:(低年级80%,中年级60%,高年级35%)加奖200元,(每下降1个百分点少得5元);

低分率:低年级没有,中高年级1%及以下加奖100元(每上升1个百分点少得15元)。

每学年对每个年级进行语数英以及相关术科的质量调研。普奖50元,第一名80元,第二名50元,30元。术科调研选一个班一门学科进行调研,成绩良好,得100元。

在区调研中,所调研的学科平均超出区平均,相关任课老师得300元/人。

各年级的体育老师要认真做好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达标工作,合格率达90%以上及优秀率12%以上。接受区达标项目抽测,抽测结果与上传数据吻和率达90%及以上视为合格,任课教师一次奖励300元,每下降5%,扣20元,最多不超过200元。每学年在区达标抽测后对部分年级要进行校达标抽测,要求同区抽测,如合格一次奖励200元,每下降5%,扣20元,最多不超过100元。考核时,要有抽测的详细资料。

3.教育科研奖(由副校长室考核)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50元,课题负责人另加20元。参加第二个课题每月10元/月,第三个课题以及以上不享受任何科研奖(包括结题奖励)。参加考核时,有三个及以上课题的,教师可以任选两个课题参与考核。

工作要求:

1)课题必须是经过上级行政部门立项的;

2)各课题负责人期初必须制定本课题研究计划,并按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严禁弄虚作假;

3)每学期,课题组成员必须上报相关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手册》,课题组长必须对本课题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总结;

4)积极撰写课题研究小结、反思、论文,每学期课题组成员必须有研究成果。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申报区级课题的领衔人,在课题结题后,一次奖励500元,组员各奖励100元。区级课题以上的课题领衔人,在课题结题后,一次奖励600元,组员各奖励120元。(该组员必须是《课题结题鉴定书》上认可的人员。)区级课题研究只要准备纸质材料,区级以上的课题都要有相应的课题网站。课题获区级及以上一等奖的另加300元,二等奖的另加200元。(由组长负责分配)

4.科研成果奖励(由教导处考核)

参加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论文评比、课堂能力考核、课题组、年级组与教研组考核;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优秀论文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单位:元)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300         250        200       100     50

二等奖      250         200        150       80      30

三等奖      200         150        100       50

备注:书画、摄影教师获奖参照优秀论文获奖标准,得特等奖的另加50元。

2)案例、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单位:元)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250         200       150       80       30

二等奖      200         150        100      50       20

三等奖      150         100        80       30

3)发表文章奖

发表文章按照稿费同等发放。

4)基本功竞赛奖(指全能竞赛)、评优课获奖(以上两项均不得重复奖,只得最高奖)

区级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每上升个档次为200元。

校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全国、省、市、区、校、教研组举行的教学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少先队观摩活动、讲座,效果良好,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区级以上示范课另加100元。

(校级公开课为全校性教师听课的活动,不含教研组公开课。其它级别公开课应该在相应范围内的观摩活动,名师工作室等公开课由校行政决定,同一节内容公开课计最高级别。

  1. 参加“青年教师成长论坛演讲”等活动比赛,镇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后面上升一个级别加50元。

        以上所有获奖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文,且在区办学水平考核或区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中能承认。如有其它情况,经校长室同意,最高按照区级标准。

    5.学生竞赛辅导奖(由教育质量认可的奖项)(由教导处考核)

    1)体育:区田径运动会每得1分50元,团体1-3名1000元,4-8名600元。

    (备注:同时每得1分,享受50元的工作补贴,暑假田径作加班处理。)

  2. 科技:数棋、创新大赛、空模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金钥匙竞赛:获省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

    区团体按一、二、三等奖500元、300元、200元计。上升一个级别加100元。(此团体仅定义于大团体,如空模团体、创新大赛团体等,对针对一项活动的团体不作认可。非官方选定,经校长室同意,自愿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得300元。)

       3)音乐合唱、短剧、舞蹈、健美操比赛)、英语整班朗读、区团体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计(聘请外来人员辅导的,奖金分配由校长室商定。)上升一个级别另加500元。

    其他项目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4)美术、书法摄影比赛等: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100元、80元、6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5)信息技术: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电视节目比赛(独立制作)区按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计;市500元、300元、200元计。

  3. 语文整班朗读写字比赛、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公民法制教育等: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区按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0元、500元、300元计。

  4. 校级开展各项活动,每一个年级评选优胜奖一名,得50元。

    以上所有获奖(除校级)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文,且在区办学水平考核或区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中能加分。如有其它情况,经校长室同意,最高按照区级标准。(竞赛活动,凡请人指导获奖的,由学校商议发放奖励;以上所有的团体奖人数不低于3个人,否则作为单项奖;所有奖励要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认可的;凡参加的比赛,100%都能获奖,按奖励标准的一半执行;凡参加比赛未获奖,但也认真训练经核实学校酌情考虑辅导补贴。)

    6.学校少年宫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少年宫活动辅导工作,并能认真完成活动材料工作,一学年200元。

    (五)值日奖(由副校长室考核)

    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的老师,值日一天得30元,值日组长为35元,男教师早晨按规定时间在校门口值日,每天30元,疫情期间测温教师每天20元,看护校车每次20元。下列情况扣奖:

    1.值日要佩戴标志,发现不佩戴,一次扣5元。

    2.值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不履行值日的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20元。

    3.值日老师6:50到校,6:55到岗,放学后至少晚下课时间半小时方能离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看校车的时间除外)

    4.因私事不能进行值日工作的,不享受当次值日奖。因公不能值日的,要向值日组长或副校长室提出请假。

    (六)继续教育学习加奖(由副校长室和各条线考核)

    1.校级领导、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满30节,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其中,校内听课不少于三分之一,达到要求每月得30元,少一节扣10元。教师每学期公开教学不少于一次,所执教的公开课参考“科研成果奖励”进行奖励, 未按要求执教公开课,一次扣30元。

    50周岁以上的教师听课笔记减半执行)

    2.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不无故缺席或迟到,能认真阅读网上推荐的文章。无辜缺席一次少得10元,迟到一次少得5元,

    3.按照学校要求上交论文、案例、活动方案等,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少交一篇扣20元。

    4.积极服从学校安排外出听课,45周岁以下的老师回来后须在校务平台上传反思的(不少于400字),一篇20元。

    5.认真撰写好每周粉笔字,优秀级一次20元,良好级一次10元。

    6.每日认真学习“学习强国”相关内容,10元。

    五、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20199月起。

    2.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

    3.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考核发放;

    6.学校原有关方案与本办法冲突的,依据本办法执行;

    7.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武进区政平小学

    2021年4月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政平街 电话:0519 - 86254570 邮编:213173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