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平小学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方案(暂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对照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文件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意见》(暂行)(武教管〔2019〕1号)文件规定,现就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发放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切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含借调交流)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考核核定的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四、奖励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五、奖励办法
专项绩效分配体现“专项绩效”属性,突出三类教师的考核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奖励。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每月得150元。副班主任工作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每月80元。全年均按10个月计发。
具体考核办法见《政平小学班主任、副班主任考核办法》。
(二)超工作量教师考核奖励。
1.每学年经校长室、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商定的课务,均视为满工作量,能按照学校核定的工作量开展工作的每月得100元。因身体原因等情况向学校提出要减少课务,不超过三节的,经学校同意后,每月工作量奖励得60元。全年均按10个月计发。
2.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教职工,两班数学三班英语的老师,周课时数可比同学科普通老师减少2节,超出部分按每周每超1课时增加10元计,全年按36周发。
3.术科周课时数超区规定的上限18课时的,按每周每超1课时增加10元计. 全年按36周发。
4.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二。担任两个班数学、三个班英语的超出的周课时数按每周每超1课时增加10元计。全年按36周发。其他超出的周课时数按每周每超1课时增加6元计。全年按36周发。
5.承担学校临时加派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的,按工作量或工作强度折算成加班计算。
6.因为学校工作上的需要安排的代课,根据代课时间和代课内容折算一定的代课金。
(三)教学业绩和管理工作突出教师考核奖励
1.教学业绩优秀教师考核奖励
(1)教学工作
积极上好每一堂课,投身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工作。坚决执行“减负增效”,向40分钟课堂要质量。每学期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各级各类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每月享受基本奖30元。在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的研讨、学习、提升等活动,扣发当月教学工作奖。全年均按10个月计发。
(2)学业质量
a语数英主科:根据《政平小学教学质量评优办法》,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
b在区教学质量调研中,中年级及格率达97%,优秀率达60%,没有低分率;高年级及格率达97%,优秀率达35%,没有低分率,相关学科的任科老师一项达标得150元。(原100元)
c专职术科:根据《政平小学学生竞赛活动评优办法》,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
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2.优秀管理团队和个人考核奖励
(1)优秀管理团队考核奖励
考核团队有:教导处、德育办、总务处、会计处。
积分考核办法:各管理团队成员团结协作,圆满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各项分管工作,无工作失误;积极参与区级及以上各类教育教学评比等活动,并获得较好的成绩。管理团队采用积分制办法进行考核。
各团队的工作,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综合性荣誉,得积分10分。获区级及以上单项性团体荣誉,得积分3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获优秀级得5分,合格通过无任何问题,得3分。
奖励办法:积分15分及以上为优秀级,获优秀级的管理团队,成员奖励600元/人。
(2)优秀管理个人考核奖励
参与考核人员有:各教研组长、学校档案员、图书管理员、学校安全员、卫生工作管理员。
考核奖励办法:认真做好负责工作,不遗漏,无失误。一年度中在所负责的工作中获得相关团队荣誉或顺利通过上级的评估,或在区级及以上的作所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获得奖励300元/人。
(3)优秀青蓝工程师徒奖。
师徒能按照青蓝工程协议认真参与活动,师傅关心徒弟的成长,在课堂教学、论文撰写、教学常规、家校联系等各方面对徒弟进行指导。徒弟能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和培训活动,认真虚心向师傅学习。一学年中在课堂教学和论文撰写等方面成长迅速,工作态度、成绩受到学校肯定。
依据学校青蓝工程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师傅奖励200元/人;同时评选出30%的师徒获得“校青蓝工程优秀奖”,师傅奖励300元/元,徒弟奖励150元/人。
具体考核办法见《政平小学青蓝工程考核办法》
(四)师德考核奖励。师德按月考核,每月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得师德考核奖,按十个月计算,奖金总额为绩效总量减去其他各项考核金额总数的余额。每学期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每月的考核情况评选30%的师德标兵,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老师一次得200元奖励。若出现师德问题,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五)安全考核奖励。安全按学期考核,无安全责任事故每月得30元,按十个月计发;有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六)出勤考核奖励。出勤按月考核,出全勤每月得30元(病事假能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后休息的视为全勤,但每月病事假不能超过5天,超过者全勤奖不得),按十个月计发;不办理病事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就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备注:今后随着专项绩效总量的增加,各奖项的基数或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第一、第二、第三项奖励的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
六、实施过程
1.学校成立专项绩效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成员:副校长和中层正职。工作小组,组长:副校长,成员:中层及教研组长。
2.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方案。由校长室制定初步方案,各年级组代表讨论汇总意见,校长室共同商定成稿。
3.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4.召开教师大会审议通过。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校级领导专项绩效奖励由区教育局考核发放。
2.借调人员的专项绩效奖励考核由借用单位负责,专项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3.退二线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以及现任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不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下列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②长病休人员;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下列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②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③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本工作方案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教师大会通过,自通过学年度起执行,解释权属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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