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抓好学校书法教学,落实办学特色,激励教师与学生积极进取、勤学苦练、不断发展,培养和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书法社团指导老师基本要求。
能完成以下要求,满额享受社团辅导奖。
1、积极参加书法培训与辅导,学习书法基本理论与知识。认真临帖,不断提高书法水平与修养。
2、能够胜任学校安排的书法教学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备好课,做到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过程具体。
4、课堂上认真讲授书法知识,讲解、指导具体,能分析笔法、结构特点,能演示重点笔画、范字的写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写字兴趣。
5、学生练习,教师应巡回指导,随时检查、指导学生的写字执笔姿势及书写姿势。
6、认真、及时批阅作业。
7、注重对学生进行书法知识的渗透、鉴赏能力的培养。引导分析字帖,学会评价自己的作业、评价他人的作业。
8、加强课外辅导。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书法比赛和书法实践活动。
9、加强常规教育,重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10、每学期末,按要求认真建立好每位学员的成长档案。
三、班主任老师基本要求
能完成以下要求,满额享受社团辅导协助工作奖。
1、每周按时收齐、收好班级学生的书法家作。
2、实事求是登记好班内书法社团学员的作业成绩。
3、能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
四、加奖办法。
1、社团辅导班学生数超过30人的,每增加1人,每课次加奖3元。
2、教师与学生书法作品参加上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比赛,考核办法与《政平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相关条例相同;非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考核办法学校另行安排如下:一等奖30元/人、二等奖20元/人、三等奖10元/人、优秀奖5元/人。
3、教师书法论文获奖或发表,奖励办法同《政平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相关条例。
4、组织学生参加省统一的考级活动,通过1~3级,按每生5元奖励辅导老师;通过4、5级每生6元;通过6、7级每生8元;统过8级么10元;通过9级20元;通过10级每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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