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平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17版试行稿)
说明:红色字的是新增修改内容,绿色字体的是要从原稿中删除的内容。黑色体的是不在本次更改范围内的内容,不进行任何修改。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教人[2009]30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武教人[2009]31号《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发放基本原则
1、重绩效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机制。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量、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定薪。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5、继承与创新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的奖励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做到有机的整合、创新。
三、发放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员工。
四、发放项目及发放办法
(一)特殊岗位津贴(由会计处考核)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工作达到《班主任工作考评》要求,考核合格(满80分),每月可得班主任津贴300元。
2.副班主任津贴
副班主任考核合格(满80分,副班主任由相应班主任对照考评细则考核),每月可享受津贴100元。(具体详见职责见《副班主任工作考评》)。
3.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可得相关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具体岗位职责见《政平小学职务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中层正职400元、副职350元;
行政出纳:100元;
教研组长(语数英):每月50元;
教研组长(综合组、体育组):每月40元;
教研组长(综合实践、品德等):每月20元;
学校工会小组组长:每月20元;
档案兼职人员: 每月80元;
图书馆管理人员:每月80元;
卫生工作(含红十字会)负责人员:每月30元。
身兼数职,除享受高职务津贴外,低职务津贴按50%兼得,但最多只能兼得两项低职岗位津贴。
因年龄等原因退离中层岗位的,按武教委[2007]9号文件《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满三年(一届)的,退职后享受该岗位津贴1年,以此类推。
4.教龄职称补贴
一年教龄每月补贴2元;
小一职称每月补贴5元,小高职称享受每月补贴15元;小中高职称享受每月补贴25元。
5.班额补贴
班级人数超过48人,超出的人数语数英老师各得5元/生/月。
6.体育教师工作津贴
专职教师12节、兼职教师8节以上按照相关文件享受服装补贴(由校行政上支出)。
(二)教学工作量奖励
1.课时奖((教导处负责考核)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达到下列要求,可得每月课时奖500元:
(1)接受教导处合理课务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兼职管理员不享受相关奖励,教导处酌情考虑减少课时;
(3)专职体育教师需进行课间操、体育活动指导及运动队训练;专职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需进行社团活动辅导。
一年级语数包干、跨年级上两班数学、三班英语每月补贴50元;二年级语数包干、两班数学每月补贴40元,;六年语、数、外教师补贴10元。
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3课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每周照顾1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2.出勤奖(由副校长室负责考核:所有请假都要向副校长室请假备案)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1)教师工作量已满,经教导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8元,按照该学科课程上课的加10元。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因个人原因需安排代课的,每节少得10元。举行全校性的调研考试,监考老师监考,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10元,不超过1小时半(含1小时半)15元,超过1小时半20元。一年中,(除产假或突发的病假外或经过校行政同意的进修或公差),代课节数达到20节,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2)病休:凡教职工有病请假,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生病每日少得出勤奖50元,多请以此累计。
(3)事假:请事假必须经校长室同意报副校长室分管领导备案后方可休假;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三个工作日以上每天少得200元。
(4)婚假、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5)产假期间(产假时限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奖(第二平均数)。
(6)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方可离校。外出一天者,原则上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存在实际困难的,和教导处协商解决,并将调上情况需报教导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10元。)
②私事外出:教师需要外出,不超过1小时可以直接在门卫处登记后外出,办完事情立即回来。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需要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外出时间超出2小时作半天假处理。私事外出次数将作为教师遵守作息、在岗态度的表现,每月外出总次数超8次,失去任何评先评优资格,并向校长室作为情况说明。
④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3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以此类推。应无故旷工造成不良后果的,需承担相应责任。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旷工处理。
(三)优秀个人与集体评选
1.师德及文明办公、安全奖(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负责考核)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1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经核实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经核实不得奖或扣奖(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及其他奖。
②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③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100元。
④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并退还财物。
⑤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⑥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全年师德奖并退还有偿家教所得钱款。
⑦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者,不得全年师德奖。
⑧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2)文明办公奖
能严格按照《政平小学文明办公细则》进行文明办公,每月可得50元/人。相反,有不文明办公行为,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扣发一定的奖金,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校行政决定处罚意见,扣发相应奖金,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4)环境卫生管理奖
按照学校学期初下发的卫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学校统一组织大扫除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做好组织工作,不到岗一次扣5元。平时每天要保持包干区保持整洁,所负责的包干区在检查中打扫干净,工作到位,每次奖励5元,反之检查出问题责任老师就不得奖励,专用教室被书法社团使用后,书法教师要负责打扫,如不到位查到一次扣5元。
2.条线创优获奖(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学校获得区级以上条线工作荣誉,参与人员每人奖50元,负责人另加50元,每上升一个档次,分别加50元。(年度区级少先队星级评定,四星级获40元,五星级获80元。)
每学期依据本校考核细则,评选优秀教研组等,对其成员内教师给予50元/人的奖励。
被评为区级优秀教研组、区巾帼示范岗等先进集体的,对其成员内教师给予100元/人的奖励;市级奖励150元/人,省级奖励300元/人。
全校性集体荣誉的获得由学校行政班子商量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个人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奖励(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1)被评为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的,上级行政部门奖励完毕后,按上级考核办法(相应级别的市区级评选要求)考核,经学校考核合格,(考核程序:对照条件自我评价——符合要求向学校提出考核申请——准备资料由学校考核——公示考核合格者)区级骨干、市级新秀、能手300元,区级学科、市级骨干400、市级学科500元。
(2)年度考核奖:教职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人员奖励100元/人。
(3)个人综合性荣誉奖:获得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人员奖励200元/人;每上升一个等次加100元。
(3)优秀班主任奖:对照《政平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评出优秀班主任若干名,奖100元。
(4)先进个人奖:被评为校、镇、区、市、省各类先进个人,分别奖励50、80、100、120、150元。
(上级政府或教育局已颁奖金的不再享受;另以上奖励都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奖励;春晖基金中获得奖励的如优秀班主任不再享受)
(四)教育工作质量
1.执行教学常规奖(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00元(10个月)。
下列情况少得奖:
(1)备课不认真,没能按要求及时上传、修改教案或完成教学反思,发现一次少得10元。
(2)上课不吃透教材与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或随堂听课达不到良好级,一次少得10元。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一次双方都少得10元。上课铃响后迟进教室或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
(4)作业布置过量,家长来校反映,经核实,一次少得30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30元。(不及时指发给学生作业时,上次作业未批改或学生错误未订正就让学生作业。)
(5)不重视培优和补差,教学调研成绩不合格学生比以前明显增多,一次少得30元。
(6)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50元。
(7)各条线、各学科要求上交的材料未能及时上交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8)在学校常规检查中,学生或家长反映的教师不认真教学的情况,查实一次,扣20元。如玩手机、不在岗等。
2.教学质量奖(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重视教学质量,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稳步提高,每月可得质量奖100元。对于部分比较差的班级,新接手老师(时间一年内)努力工作后有一定起色的,对于这些教师由校长室讨论进行奖励。
认真完成复习,很好组织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期终考试。同时,每学年的11月底到12月中旬,对每个年级进行一次语数英以及相关术科的质量调研。注,术科调研如一个年级是同一个老师执教的,以全年级为单位进行考核,不计优胜。
及格率:低年级语数、中年级语、英达100%,中年级数学、高年级语文、英语达98.5%,高年级数学达97.5%加奖100元,(每下降1个百分点少5元);
优秀率:(低年级80%,中年级60%,高年级35%)加奖100元,(每下降1个百分点少得5元);
低分率:低年级没有,中高年级1%及以下加奖50元(每上升1个百分点少得15元)。
学校组织的学科抽测,优胜获50元,第二名20元;英语学科优秀率达到标准得10元,及格率达到的10元。
在区调研中,所调研的学科平均超出区平均,相关任课老师得300元/人。
每年对专职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老师所任教的学科进行不定班级书面抽测或操作抽测一次,抽测的平均合格率达95%,一次奖励300元(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元)。
(除信息技术外,其他术科专职教师的课达到12节以上才参与此项考核。达不到12节,参照兼职教师考核。)
各年级按照学校制定的达标项目都要做好相应的训练工作,每学年对每一位体育教师所执教的年级进行达标项目抽测,合格率达90%以上及优秀率20%以上的教师,奖励200元。(合格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元,扣完为止。)(体育课四节以上的体育兼职教师参与考核)
各年级的体育老师要认真做好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达标工作,合格率达90%以上及优秀率12%以上。接受区达标项目抽测,抽测结果与上传数据吻和率达90%及以上视为合格,任课教师一次奖励300元,每下降5%,扣20元,最多不超过200元。同时体育教研组长,每学年在区达标抽测后对部分年级要进行校达标抽测,要求同区抽测,如合格一次奖励200元,每下降5%,扣20元,最多不超过100元。考核时,要有抽测的详细资料。
3.教育科研奖(由副校长室考核)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20元。课题负责人另加10元,参加两个课题以上的另加10元
工作要求:
(1)课题必须是经过上级行政部门立项的;
(2)各课题负责人期初必须制定本课题研究计划,并按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严禁弄虚作假;
(3)每学期,课题组成员必须上报相关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手册》,课题组长必须对本课题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总结;
(4)积极撰写课题研究小结、反思、论文,每学期课题组成员必须有研究成果。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微课题研究工作或校本课程研究工作,在一年中能认真完成自己的研究工作,有一定的过程性资料,能用PPT在全校教师会议上认真做好公开汇报工作的,优秀级获500元,良好级获400元,合格获300元。申报区级课题的领衔人,在课题结题后,一次奖励500元,组员各奖励100元。区级课题以上的课题领衔人,在课题结题后,一次奖励600元,组员各奖励120元。(该组员必须是《课题结题鉴定书》上认可的人员。)区级课题研究只要准备纸质材料,区级以上的课题都要有相应的课题网站。
4.科研成果奖励(由教导处考核)
参加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论文评比、课堂能力考核、课题组、年级组与教研组考核;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优秀论文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单位:元)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300 250 200 100 50
二等奖 250 200 150 80 30
三等奖 200 150 100 50
(2)案例、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单位:元) 全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250 200 150 80 30
二等奖 200 150 100 50 20
三等奖 150 100 80 30
(3)发表文章奖
发表文章按照稿费同等发放。
(4)基本功竞赛奖(指全能竞赛)、评优课获奖(以上两项均不得重复奖,只得最高奖)
区级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每上升一个档次为100元。
校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全国、省、市、区、校、教研组举行的教学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少先队观摩活动、讲座,效果良好,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区级以上示范课另加100元。
(校级公开课为全校性教师听课的活动,不含教研组公开课。)
5.学生竞赛辅导奖(由教育质量认可的奖项)(由教导处考核)
(1)体育:区田径运动会每得1分50元,团体1-3名500元,4-8名300元。
(备注:同时每得1分,享受50元的工作补贴,有学校行政支出。)
(2)科技:数棋、创新大赛、空模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金钥匙竞赛:获省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
区团体按一、二、三等奖500元、300元、200元计。上升一个级别加100元。(此团体仅定义于大团体,如空模团体、创新大赛团体等,对针对一项活动的团体不作认可。)
(3)音乐:合唱、舞蹈、健美操比赛区团体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0元、700元、600元计(聘请外来人员辅导的,奖金分配由校长室商定。)
短剧按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计。
其他项目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4)美术、书法比赛等: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5)信息技术: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
电视节目比赛(独立制作)区按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计;市500元、300元、200元计。
(6)英语书写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英语故事表演比赛等: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区按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计。
(7)英语口语、作文、演讲: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获区一、二、三等奖按个人名次80元、60元、40元/人计。上升一个级别加20元。区团体按一、二、三等奖500元、300元、200元计。上升一个级别加100元。
(以上竞赛活动,凡请人指导获奖的,由学校商议发放奖励;以上所有的团体奖人数不低于3个人,否则作为单项奖;所有奖励要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认可的;凡参加的比赛,100%都能获奖,按奖励标准的一半执行;凡参加比赛未获奖,但也认真训练经核实学校酌情考虑辅导补贴。)
(8)校级开展各项活动,每一个年级评选优胜奖一名,得20元。
6.学校少年宫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少年宫活动辅导工作,并能认真完成活动材料工作,一期活动得50元。
(五)值日奖(由副校长室考核)
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的老师,值日一天得30元,值日组长为35元。下列情况扣奖:
1. 值日要佩戴标志,发现不佩戴,一次扣5元。
2. 值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不履行值日的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20元。
3.值日老师6:50到校,6:55到岗,放学后至少晚下课时间半小时方能离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看校车的时间除外)
4.因私事不能进行值日工作的,不享受当次值日奖。因公不能值日的,要向值日组长或副校长室提出请假。
5.值日期间,要求查巡校园环境的值日教师,查巡不认真或不到岗,发现一次扣10元。
(六)继续教育学习加奖(由副校长室和各条线考核)
1.校级领导、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满30节,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其中,校内听课不少于三分之一,达到要求每月得30元,少一节扣10元。教师每学期公开教学不少于一次,所执教的公开课参考“科研成果奖励”进行奖励, 未按要求执教公开课,一次扣30元。
(50周岁以上的教师听课笔记减半执行)
2.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不无故缺席或迟到,能认真阅读网上推荐的文章。无辜缺席一次少得10元,迟到一次少得5元,回复每月满十条,(原则上原创,不少于30字)得30元,对于学校要求学习的材料不回复一次扣5元。
3.按照学校要求上交论文、案例、活动方案等,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少交一篇扣20元。
4.积极服从学校安排外出听课,回来后能在校务平台上传反思的(不少于400字),一篇20元。
五、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2017年1月起。
2.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
3.2017年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学期考核,经费按学年度发放;
4.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考核发放;
6.学校原有关方案与本办法冲突的,依据本办法执行;
7.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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