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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诚信
发布时间:2014-01-09   点击:   来源:武进政平小学   录入者:张国锋

孩子的诚信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小学  李琪

内容提要: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孩子都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是有些孩子因为种种原因形成了说谎话或者做坏事的坏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孩子的诚信教育应该从点滴做起。

“诚”与“信”是两种相关联又相互补充的品质。“诚”更多是指主体自身的素质,“诚”具备诚实、真诚、忠诚、真实、坦白等多重含义。而“信”更多的是指人与人交往中的品质要求,“信”的基本含义是不欺。诚信是人们行为的一种范式,是协调人际关系的一种基本要求。在少先队员中开展诚信教育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学期我们班发生了几件小事,这几件小事都从某一层面看出了孩子对于诚信意识的缺乏。

事件1

学期初,班级征订杂志,学生纷纷前来订阅,并将费用一并交齐。收费当天上午二节课后的大课间活动,同学A拿着自己订阅的单子和40元钱订杂志,同学A手中的钱的角落上却写着另外小朋友的名字。经过再三询问他才承认自己从老师放收款的抽屉里拿了其他小朋友的钱,而他自己的钱在还没有进校门的时候就丢了。

事件2

一天中午,同学B向我反映,她带来的10元零花钱不见了。我立刻动员全班展开寻找,却始终没有线索。我随即与其家长联系,才知道,她根本没有带10元钱来学校。

事件3

同学C经常不完成作业,与其家长沟通过后知道,他的父母工作非常忙,不能陪着他做作业,只能在晚上回家后询问作业做完了没有,他总是回答家长做完了,或者做好交在学校了,家长也就不多问了。

针对这三件小事,对如何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展开了思考。

 

事件一中的孩子因为怕受到父母的责罚而不敢向我明言钱丢了,就只好想办法按照父母的要求定好书,以期不被父母发现。这样因为害怕收到责罚而不敢说实话的行为,引发了另一个让人心痛的行为。这一系列恶性循环如果不能从根源得到改变的话,孩子的人生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经过调查,我发现61%的队员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家长及教师对自身诚信品质的养成影响最大,但家长、教师某些不诚实守信的行为仍普遍存在。所以,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教育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显得尤为重要。

 

事件2中的学生平时是一个安静的孩子,经过谈天我发现她是觉得这样能让老师记住自己,能让全班为她大张旗鼓地进行一次调查,她会感到新奇和满足。

像这样的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谎话,她只是希望自己收到注意与肯定。
身边伙伴对自身诚信品质的评价,是激励队员自觉践履诚信行为的重要动因调查结果表明,42%的队员最在乎伙伴对自己诚信品质的评价,并将这类评价作为规范自己诚信行为的最直接动力。这有利于发挥“自律”和“他律”及少先队组织育人的积极作用,推进少先队员的诚信教育。


事件3中的孩子已经形成了一种行为习惯。因为家长的不在意和不惩罚,使得孩子觉得说谎并不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所以说起来就更加的顺与自然了。这类孩子对于诚信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认识。

在现实生活中,队员对诚信品质的认知、认同度较高,但与实际行为有较严重的分离,知行矛盾突出,这不利于队员诚信品质的真正养成,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及有效运作。

 

这对这些情况我认为开展诚信教育首先要继承和弘扬文化传统,《春秋彀梁传》提出:“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孔子则曰“民无信不立”。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诚信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已经成为中国人整体人格的一种完美要求。少先队员应充分传承这些文化传统。其次教育引导儿童树立市场信用理念,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其次在诚信教育中,我们必须让队员真正做到知行统一。首先要增强队员对“诚信”的认知。从根本上说,诚信是一种人品,是一种修养,是做人的根本准则。关于这一点,我国传统文化中对诚信有着极其丰富的论述。我们可以通过讲诚信故事、颂诚信至理名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同时,通过社会调查等方法了解诚信在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进而增强队员对诚信行为的情感、价值认同。其次是要注重实践过程。比如通过家庭实践、社会实践、岗位实践等途径,引导队员在实践中认识自己的行为规范、道德文明和人生价值取向,并逐渐养成以诚待人、以信立身的行为习惯与品质观念。


   
另外在探索少先队员诚信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教育的形式与内容的结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目标、方法等内在系统要素的有机结合。比如,在开展以承诺为主要形式的诚信教育实践中,将探索“向领巾承诺”—→“我的承诺我遵守”—→“践诺后的烦恼”—→“交心谈心释烦恼”—→“修正承诺再实践”的承诺教育进程、形式、环节与探索分层分类教育目标及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最后少先队组织应该在核心道德价值观教育的基础上训练、培养队员的诚信品质
在当今的学校德育教育中,重评比、重奖惩、轻示范的现象比较严重;学生的自主性难以发挥;忽视实践环节的锻炼;教育方式简单模式化的弊端也明显呈现。这样的方式极易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及抵触情绪,甚至成为导致学生“双重人格”形成的主要因素。因此,在队员品质、行为习惯的养成中,我们提倡确立以少先队组织四大作风之一的诚信为核心,以诚信价值观念的强化为统领。因为一旦队员在实践体验中认同诚信价值、自觉养成诚信道德情感,就能增强道德行为的内驱力,进而促进行为规范的内化。

 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要求作为构成社会系统的主体的各类群体和个人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诚信观念和品质,而且这种观念和品质必须成为一种社会价值,成为一种代际传承的社会文化。因此,在大力建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现时代,我们更应该着眼于未来,关注新生一代的诚信教育、诚信价值取向和诚信行为。在少先队员中开展诚信教育,就是要在少年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功能、教育功能,教育引导和帮助少先队员在实践体验活动中逐步养成“说了就要努力做”、“诚实”、“守信”等良好的基本的诚信行为习惯,并逐步将之内化为一种价值观念和上升为一种个人品格,从而成为一种自觉的社会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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